录取方式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我校在北京市本科理工科类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30分)以内且不低于北京市本科理工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所在批次填报我校志愿(按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确定录取,录取总人数不超过67人)。
2、获得我校“面试A”合格证书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专业志愿只限从上述10个专业中选择填报(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依据我校“对政策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总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自主招生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予以审查录取。
3、获得我校“面试A+B”合格证书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只限从考生参加面试B所在的专业类别对应的相关专业中选择填报,我校将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A+B”合格资格,我校将按照录取“面试A”合格资格考生的相关办法录取。
4、以“面试A+B”合格资格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若面试B成绩综合排名在前两名,录取后经考生本人同意,可直接进入北京工业大学樊恭烋荣誉学院学习,免于参加樊恭烋荣誉学院新生选拔夏令营的测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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